云南省師宗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
2016年部門決算公開
一、部門基本情況
(一)部門機構設置
云南省師宗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承擔著維護我縣轄區(qū)交通秩序、社會治安穩(wěn)定、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政府職能部門。云南省師宗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內設部門9個,辦公室,警保中隊,事故中隊,法宣中隊,秩序中隊,涉車犯罪偵查中隊,車管所,治超點,機動中隊.
(二)部門職能
1、組織開展轄區(qū)公安交通管理工作
(1)、制定轄區(qū)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計劃和方案;
(2)、協(xié)調解決轄區(qū)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;
(3)、向當?shù)毓矙C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有關情況;
2、負責開展交通管理各項業(yè)務工作
(1)、上路執(zhí)勤執(zhí)法、巡查,查處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,維護道路交通秩序;
(2)、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,落實“五進”活動各項措施和交通安全教育工程;
(3)、參與城鄉(xiāng)道路建設規(guī)劃,規(guī)范轄區(qū)道路交通標志、交通標線,組織開展“暢通工程”和“平安暢通縣區(qū)”創(chuàng)建活動;
(4)、配合有關部門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發(fā)和安全隱患點段,并向政府提出排查情況及治理建議;
(5)、負責擬定交通事故預防工作措施,并具體協(xié)調、組織實施,推進落實“四長”責任制落實;
(6)、依法處理交通事故,對交通事故進行現(xiàn)場勘查、調查取證、事故認定和損害賠償調解。對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,依法移送起訴;
(7)、全力偵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;
(8)、負責轄區(qū)內“五種”車輛車駕管業(yè)務;
(9)、負責實施交通安全警衛(wèi)和特勤任務。
(10)、承辦師宗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(三)人員構成情況
云南省師宗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,編制38人,其中:公務員38人,現(xiàn)實有在職職工38人(公務員),其中:大隊長1人,教導員1人,副隊長4人,其他職工32人。退休人員2人。車輛編制6輛,實有車輛6輛。
二、收入決算情況說明
2016年總收入999.16萬元,屬財政撥款收入。2015總收入724.09萬元,與上年相比增加275.07萬元,增加主要原因:一是調整工資標準及部分人員職級晉升;二是醫(yī)療保險費及工傷保險費原由財政直接繳改變?yōu)橛蓡挝焕U納。
三、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2016年財政撥款支出999.16萬元,與上年相比增加275.07萬元,其中:
1、基本支出862.43萬元,與上年相比增加275.07萬元,增加主要原因:一是調整工資標準及部分人員職級晉升;二是醫(yī)療保險費及工傷保險費原由財政直接繳改變?yōu)橛蓡挝焕U納。
2、項目支出61
114.65萬元,與上年相比減少10.81萬元。
四、“三公”支出情況說明
2016年“三公”經費支出63.42萬元,與上年相比減少0.69萬元。
按市局《關于開展嚴格控制“三公”經費情況自查的通知》要求,我大隊的2016年“三公”經費預算安排情況及2015年“三公”經費預算執(zhí)行情況如下:
一、 提高思想認識,加強制度建設
為進一步加強“三公”經費管理工作,降低行政成本,根據《黨政機關厲行節(jié)約反對浪費條例》、《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(guī)定》及《云南省貫徹<黨政機關厲行節(jié)約反對浪費條例>實施細則》,結合我縣實際,師宗縣擬定了《師宗縣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》、《師宗縣行政事業(yè)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》《師宗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厲行節(jié)約實施辦法》三個暫行辦法,我大隊嚴格按照上述辦法貫徹執(zhí)行,確保“三公”開支得到有效控制。
1、公務接待費用
我大隊2016年會議及接待費用為9.6萬元,比2015年11.9萬元下降0.01萬元,降10%。
2、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用
我大隊2016年車輛購置及運行費用為153120萬元。
我大隊今年“三公”經費大幅下降,原因如下:
一是控制公務接待費用。嚴格按照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”中的審批程序進行接待,嚴格控制接待標準,實行“一支筆”審批。
二是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牽頭,會同審計、財政等部門加強對各單位“三公”經費的監(jiān)督檢查,建立長效機制,要求單位做好“三公”經費公開工作,接受公眾監(jiān)督
1、收入支出決算總表
2、收入決算表
3、支出決算表
4、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
5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
6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
7、“三公”經費、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
云南省師宗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
2017年8月30日